买房子是为了安居乐业,能有一个稳定的家,然而买了房子却搬不进去,谁遇到这样的事都挺闹心的,最近市民陈先生就因为原业主不肯交房,而面临着有家不能回的尴尬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2017年4月,陈先生以110万的价格,购买了一套位于惠州小金口雅佳苑的二手房,双方在中介的见证下,签订了购房合同。去年7月,在各种手续准备齐全的情况下,陈先生和卖方杨先生到房产管理局,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,陈先生也将首付款46.1万全部打到了对方账户。紧接着便按照银行抵押流程,今年1月1日,陈先生在银行贷款的部分,以尾款形式也打给了杨先生。然而就当陈先生满怀欣喜的等待搬入新居时,却遇到了麻烦。
陈先生告诉记者,现在房产证上已经是自己的名字,全部的房款也已经打给了卖家杨先生,自己每个月要还4000多元房贷,然而卖方却怎么也不肯搬离这套房子,为此,陈先生多次报警,仍然无法调解。
那么卖方杨先生究竟为何不肯按照合同约定,交房给新业主呢?记者试图找到原业主当面了解情况,然而只见杨先生的房门外层紧闭,内层门打开,敲门却无人应答。随后,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卖方杨先生。
原来,杨先生认为,银行放款时间太久,现在妻子怀孕,不能搬家,买方应当负有一定责任。对此,陈先生并不认同。
律师建议,针对这类纠纷,陈先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来源:第一直播室
微信扫一扫 装修没烦恼